ZBGS—2020—15
珠商〔2020〕117号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珠海市商务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少玲 联系电话:2538392)
附件: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实施细则.doc
相关链接:《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