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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珠海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珠海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局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局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本局联系方式。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其它主动公开的文件等;相关政策解读。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本局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局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它信息等。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领导同志活动;本局相关工作部署、进展等情况。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决算、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主要包括:本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信息。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除珠海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zhuhai.gov.cn/),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zhuhai.gov.cn/gkmlzl.html)也设有我局相关栏目。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本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珠海商务”、官方微博“珠海商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在珠海市档案馆(市文件管理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众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118号(市档案馆二楼)。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联系电话:0756-2686000。

  (4)本机关在珠海市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提供上网终端等供查阅政府信息。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

  (5)公众可通过珠海12345热线(电话:0756-12345)咨询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留存期限。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或失效文件等,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基本信息

   珠海市商务局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6楼

   邮政编码:5190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6-2159989  传真:0756-2126700  

  (二)申请途径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珠海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书面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到珠海市商务局受理机构书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电报、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提交申请。

   目前,我局网站有关功能已与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合并,可登录珠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www.zhuhai.gov.cn/ysqgk.html),点击《市商务局》栏目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复核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2.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6- 2159008,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508,邮政编码:519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珠海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珠海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