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现将我市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从即日起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刘群,电话:2159851,监督电话:222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