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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01 09:5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1〕5号)要求,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支持口岸扩大功能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和改善项目,以及口岸通关模式创新及通关便利化提升项目,市商务局经对有关单位申请的2023年口岸建设事项经费进行优化细化后,向广东省商务厅申报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共申报9个项目,合计申请金额10668.2万元。2022年12月23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3000万元至珠海市财政局(粤财工〔2022〕113号)。

  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为尽快拨付和使用上述下达资金,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市商务局拟对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3000万元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如下:一是市商务局2234.8万元,其中1416.8万元用于拱北口岸旧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改及通关大厅等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安改项目)涉及查验单位新增需求,135万元用于“单一窗口”港航物流信息化系统项目,550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一站式”车辆通关系统运维项目,133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信息化迫切需求项目;二是珠海边检总站拱北口岸快捷通道建设项目300万元,用于在拱北口岸两翼查验大厅新建30条快捷通道,配套视频防尾随、视频监控、强弱电布线、后台设备等;三是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415.2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高栏港口岸现场智能卫生检疫设施配套设备项目,100万元用于5G智慧口岸一期项目,265.2万元用于进口水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四是西域(珠海保税区)物流有限公司50万元,用于西域物流建材码头维修项目(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口岸方向)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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