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出口企业:
为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促进外贸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交会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组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商函[2016]898号),结合广交会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广交会珠海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珠科工贸信[2013]554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完善后《广交会珠海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交会珠海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珠海市商务局
2017年5月5日
抄送: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
附件:
相关链接:
i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脚本,这会影响您正常浏览网站. 请注意浏览器周边提示,启用JavaScript,您将有更好的浏览体验. 选择"允许阻止的内容",允许ActiveX脚本运行.